公共建筑工程装修装饰人将未经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建筑物交付使用的处罚
公共建筑工程装修装饰人将未经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建筑物交付使用的处罚
《河南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公共建筑工程装修装饰人将未经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建筑物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装修装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改正3日内改正的。
处罚标准:处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改正未在3日内改正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