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凯发k8娱乐登录
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条第二项: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无
66780121
复议诉讼
附件
城管执法案件处罚程序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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